筆有筆風,
寫小說不同人有不同風格,
寫程式也是不同人有不同風格。
見過最糟糕的一個project ,是一個經歷了10年的老舊作品,
明顯看見4﹣6種不同特式,
而且是主體是最傳統最懶的方法,
一堆髒亂的電腦gam 出來的東西,
有前人很努力地整理的說,
但是遠看就是一塊結實的磚塊,
我整理了足足兩星期,
那時我老闆看見我老是整這個,也略有微言。
最後,我把心一橫,
DELETE 全部CODE 再自己重新再寫,
結果,只花了我2天時間,效果完美。
這件事之後,終於明白,
寫作風格統一,是件多麼重要的事。
*******
這幾天,在弄一個即時互動的搜尋功能,
簡單而言,即是所謂的Ajax 技術,
要很熟識多項技術而且靈活運用才能由零寫起
這客人的要求比較特別,網上不見有什麼先例,
是沒見過先例,
所以交給某位經驗豐富的同事跟進時,
就不能以例子作為說明,
但是,到說明之時,
卻發現說了半小時人家也時一頭霧水,
ORZ
最後的被迫自己繼續跟進,
研了一整天,
發現要即時user 互動,先要 back-end front-end 互動,
1) 用 2-Dimensional Arrays 放field name
2) 因javascript 自身將array value &for loop 混合一起,
每次也出error, 要用back end lauguage create value.
3) 用戶按‵提交‘的同時用javascript create SQL
我想,應該少人明白我在說甚麼,
我把我寫的東西給老手看,
他也不明白,是連原理也有一步驟不明白,
事後我再看,只有一個煩字,
當初是想整一個草稿出來遲點再整理,
但現在已複雜到看不懂,一堆鬼畫符來著,
連原作者也看不懂,
誰懂?
暫時,應該就只有電腦看得懂就是了。
暫時,應該就只有電腦看得懂就是了。
* * *
趕工中,沒出BUG 誰鳥它,
不過我知道,這樣的CODE 終有一天會為的迎來死亡,
自作要自受,
沒能力交給下一手跟進,人家聽不懂,
已是一個警號來著,
自作,已自受。
自作,已自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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